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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保险未过户理赔频受阻
前两天小陈看中了朋友的一辆二手车,私下达成共识后就成交了,到车管所办理了汽车过户流程后,小陈就兴冲冲地开上了路,没想到在途中意料之外与一辆小货车相撞,双方各负一半责任。
小陈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却遭到了拒赔,原来,小陈买车时只想着把车快点过户到自己名下,忘了保险这回事,他以为,保险随车走,自己已成为了汽车的主人,理所当然能享受保险保障。最后,小陈无奈自己负担修理、拖车等成本,加起来花了将近3000元。
无独有偶,之前,李先生以近10万元的价格从用户王先生手中购买了一辆尼桑轿车,也没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随后发生了保险事故遭到保险企业的拒赔。
提醒
准时过户 降低真空期损失
现在,伴随二手车买卖的增多,像小陈如此的用户并不是少数,大多数人以为只须向车管所提出机动车辆过户申请即可,却忘记同时公告保险公司,给车险办理变更手续。
记者翻看了几家保险企业的机动车保险条约,几乎所有条约均有规定: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汽车转卖、出售、赠送他人、变更作用与功效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书面公告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不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因此,太平洋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营业中心市场部薛经理提醒广大用户,消费者在买卖二手车时,最好要问清原用户是不是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性汽车保险,假如他们投保了,且依然在有效期内,应准时办理汽车保险变更手续,假如他们没投保,则应准时补充保险,以免遭遇保险真空,一旦发业务外,最后受损的还是用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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