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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布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最高补贴5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23   来源:www.googlegx.com   作者:第一车网   浏览次数:765
二手车讯】:据汽车网校知道,3月15日,合肥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的公告》,依据《合肥“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手段》第三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条约和细节,2023年2月4日-6月30日个人买家报废或供应本人名下在合肥注册登记且符合有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汽车使用,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

据汽车网校知道,3月15日,合肥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的公告》,依据《合肥“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手段》第三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条约和细节,2023年2月4日-6月30日个人买家报废或供应本人名下在合肥注册登记且符合有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汽车使用,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车辆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汽车使用新车达到5万、10万、20万元的,分别给予每辆车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财政补贴。

1、申报主体

报废或供应本人名下非营运性乘汽车使用二手车并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汽车使用新车的买家。

2、申报时间

本政策条约实行时间为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线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3、申报办法

买家通过市商务局网站、安徽车商商会公众号、建行生活APP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线上微信小程序提交申报所需的真实完整材料。

4、申报范围

自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个人买家报废或供应本人名下在合肥注册登记且符合有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汽车使用,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车辆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汽车使用新车,需获得合肥车辆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给予每辆车低于5000元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价格5万元到10万元的新车补贴1000元,价格10万元到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价格20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

报废汽车是指个人用户依据《报废机动车辆收购管理方法》及其推行细节的规定,到拥有报废机动车辆收购资质企业报废个人名下汽车,获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辆收购证明》和《机动车辆注销证明》。

转让闲置汽车是指个人用户名下的汽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出售,需获得合肥车辆销售机构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登记手续。

个人用户购买新的新能源车时,应当获得销货方为注册在我市的车辆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并前往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手续,获得新能源号牌和《机动车辆行驶证》。

5、申报条件

买车补贴的申请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个人用户申请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乘汽车使用,报废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辆注销证明》载明的注销时间为准。

2.个人用户供应名下的二手车,应当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个人用户供应名下的二手车,供应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供应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个人用户购买新车,购买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合肥车辆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6、申请步骤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可以通过个人登录合肥商务局网站、合肥发布等查询申报公告和申报入口,申报期自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具体申报信息以市商务局网站等通知为准,须提交以下信息:

申请人本人名字、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证件种类;

申请人本人持有些带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卡号;

申请人本人拥有些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二手车报废号牌号码、《报废机动车辆收购证明》、《机动车辆注销证明》或二手车供应号牌号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供应登记手续的《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照片;

购买新车时获得的《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手续获得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照片。

7、审核步骤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拓展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结果通过市商务局网站、第三方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8、资金拨付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通过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分批次拨付资金。


9、申报步骤节点参考
1、申报期: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
买家通过合肥商务局网站、安徽车商商会公众号、建行生活APP等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2、审核期: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

市商务局组织对申报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
3、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9月15日
市商务局将审核结果分批在市商务局网站、第三方公众号进行公示,每批次公示5天
4、资金拨付: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用户分批次发放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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