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家张先生本想购买一辆配备了柏林之声音响的奔驰SUV,结果在4S店的推荐下,购买了一辆号称带柏林之声音响的二手车,并有《汽车信息表》作为证明。之后不久张先生在用过程中发现,汽车并未配备柏林之声音响。
4S店销售在之后的交涉中,拒否认欺诈,甚至使用更换汽车信息表的方法掩盖涉嫌欺诈的可能。而张先生觉得,4S店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适用于退一赔三。据了解,这起因汽车配置与买家需要不符引发的二手车买卖纠纷,已经被法院受理。
从否认到“放错了”

2023年11月,张先生来到北京中升之星奔驰4S店期望购买一辆带有柏林之声音响的奔驰GLC(参数丨图片)。因为4S店销售告诉张先生,店内奔驰GLE二手车也配置了柏林之声音响,不只价格打折,而且其他配置也优于GLC,所以他将目光投向了二手车。张先生发现,4S店展示的二手奔驰GLE前风挡的《汽车信息表》中的确写明了汽车配置是带有柏林之声音响的。在张先生还在犹豫是不是买车时,销售又发来了一张不带柏林之声音响的GLE车型信息。在对比了几辆车的车子的状况和价格后,张先生觉得柏林之声音响是必选项,于是以65.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刚开始他看中的那辆奔驰GLE 350二手车。
但在后期用中,张先生获悉假如奔驰品牌汽车配置了柏林之声音响,那样车门音响设施处,应该贴有柏林之声音响的标识,但他所购买的这辆二手车音响处却没标识。经过查阅资料,张先生得知该款奔驰进口GLE 350在进口时,全系并不配有柏林之声音响,除非购买新车的用户自己加装了音响设施。
随后,张先生找到4S店的销售进行交流,但销售的态度却让他始料未及。起初,销售并否认张先生买车时,强调了所买车辆必须要配置柏林之声音响。对于当时二手展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摆设的《汽车信息表》在汽车优势一栏中明确标注了“柏林之声音响”,员工也矢口不承认。在张先生拿出照片证明时,4S店先是称照片中的《汽车信息表》不是北京中升之星的,并出示了与照片中完全不同样式的《汽车信息表》。之后在张先生拿出有关证据后,又辩称是店铺保洁职员误将旁边一辆带有柏林之声音响汽车的信息表,放到了涉案汽车上,导致了误会。于是张先生提出,请出当时放错《汽车信息表》的保洁职员当面对质,但4S店表示拒绝。张先生又提出,假如当时旁边一辆GLE是带有柏林之声音响的二手车,那样应该可以查到这辆二手车是什么时间被4S店回收的,又是什么时间被卖出的,通过过户信息可以查到这辆车是不是真实存在。然而,4S店却提供不了有关证据。
用户需要退一赔三
记者获悉,依据2006年推行的《二手车买卖规范》,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付汽车进行测试和整备。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付进入销售展示区的汽车按《汽车信息表》的需要填写有关信息,在显要地方予以明示,并可依据需要增加《汽车信息表》的有关内容。另外,《二手车买卖规范》还特别明确了“达成汽车销售意向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将《汽车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

此时,4S店又改口称,是当时的销售对业务不熟练,致使并没核查汽车配置,所以将《汽车信息表》“打错了”。但张先生觉得,4S店销售作为专业职员,应当对奔驰汽车的音响配置状况具备高度认知,奔驰车是不是配置有柏林之声音响是其专业业务知识。故被告以工作“疏忽、失误”为由抗辨原告,不符合常理。
4S店销售应当知道只须是配置了柏林之声音响的车型在车前门喇叭金属罩上都有明显的logo标牌,店铺所售二手车明明没,他却仍向买家宣传涉案车有柏林之声音响,因此主观上具备明显的欺诈故意。并且,在买家发现问题后,4S店企图使用各种说辞掩盖其以次充好的事实,譬如否认买家强调了要买配置有柏林之声音响的车型,又譬如将店里《汽车信息表》全部更换为新版格式,企图对买家“反咬一口”,直至虚构出一辆带有柏林之声音响的整车,并声称信息表放错了,前后说法自相矛盾。
记者获悉,现在张先生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他倡导,北京中升之星奔驰4S店存在本案音响欺诈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原告基于4S店欺诈而陷入错误认知,做出购买涉案车的非真实意思表示;本案符合欺诈经营并适用《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第55条“退一赔三”的构成要件。
张先生还提出,从4S店随便打印《汽车信息表》的做法看,非常可能以虚构《汽车信息表》内容为欺诈方法,进行音响欺诈,并不是“偶然事件”,而是一种正常的状态的欺诈经营管理模式与方案,非常可能还有其他买家也被骗上当了。纠纷发生之后,北京中升之星奔驰4S店对自己的欺诈做法百般抵赖、虚构汽车、掩盖事实,甚至构陷买家伪造证据,其做法不只彻底丧失了诚信与道德的底线,还伤害了买家的人格尊严与名誉权,期望法院支持用户的诉讼请求,严惩4S店的违法欺诈行为。
调解策略未被同意
有关汽车音响与宣传不符致使的纠纷案件此前有过判例。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陈先生从重庆豪大名车车辆销售公司(以下简称“豪大公司”)购买了一辆保时捷Macan轿车,选装了BOSE品牌音响,买车总价61.98万元。
2017年,他发现汽车音响非原装BOSE,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需要退一赔三。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豪大公司销售时虚构音响配置,构成对整车的欺诈,判决支持退一赔三。法院觉得,音响作为选装配置是整车水平的一部分,影响买家买车决定,且普通买家很难分辨真假,按整车处置赔偿更公平。
豪大公司不服,上诉至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二审保持原判。豪大公司第三申请再审,重庆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提审,2020年开庭审理。再审期间,法院注意到鉴别建议与委托事情不同,鉴别机构出具书面回函确认音响既非BOSE品牌,也非保时捷原厂装配。鉴别职员出庭同意质询,但豪大公司坚持异议。截至2020年11月,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未作出最后再审判决。记者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并未查到本案最后判决结果。
据了解,经过多次交涉,北京中升之星奔驰4S店提出了赞同向张先生赔偿3万元,同时更换一辆同型号新车的策略。在诉前调解中4S店又赞同将补偿提升至20万元以解决本案纠纷。但张先生坚持觉得,北京中升之星奔驰4S店将不带柏林之声音响的车型售卖给他,不是4S店的工作失误,而是故意欺诈。另外,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4S店缺少真诚、态度恶劣,甚至“反咬一口”,加重了对买家的伤害,因此应该予以严惩。
记者联系北京中升之星奔驰4S店,其二手车部门员工韩冰秋(音)电话回复称,企业的确与张先生在买卖二手车的买卖中产生了纠纷,有关诉讼已被法院受理。但截至发稿,对于记者提出的致使纠纷产生是什么原因,双方交流过程与4S店计划怎么样处置等问题,他并未作出回复。
中升集团官方网站显示,中升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全国性车商集团之一。集团拥有广泛的4S店互联网,覆盖国内24个省份和区域,4S店数目超400家。集团专注于经营豪华和中高档品牌组合,包含奔驰、雷克萨斯、奥迪、宝马、沃尔沃、捷豹路虎、问界、丰田、日产、本田等品牌。中升集团是中国首家获得丰田经销权的商家,与中国最早获得雷克萨斯及奥迪经销代理权的公司之一。
在2025年中国车商百强榜中,中升集团以1792.9亿元营收连续三年位排名第一。
2024年中升集团营业额报告显示,虽然整体营业收入出现了6.2%的降低,但其二手车业务却达成了226231辆的买卖量,同比增长了37.9%,同时销售收入达到了154.17亿元,毛利上涨31%至12.30亿元。



